在美國,比較復雜的民事審判往往超過陪審團的理解力,陪審團對此所做的決定經常是錯誤的。因此有人建議,涉及比較復雜的民事審判由法官而不是由陪審團來決定,將會提高司法部門的服務質量。上述建議的觀點如果成立,必增加下列哪一項?()
A、即使不復雜的審判,陪審團也經常出錯。
B、大多數民事審判的復雜性超過瞭陪審團的理解力。
C、在其他一些國傢,也早有這些建議。
D、贊成由法官決定民事審判的唯一理由是想象法官的決定幾乎都是正確的。
E、法官在決定復雜民事審判的時候,對那些審判的復雜性,比陪審團有更好的理解。
正確答案: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