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老李和德國Thomas簽訂瞭購買100萬歐元“狼”牌夾克的合同,規定規定,Thomas應該在2019年10月30日交付貨物,但卻提前在10月15日交付瞭貨物,但老李發現部分夾克脫線。根據《公約》第37條規定,賣方擁有如下權力:()
A、賣方可以自己承擔費用並在賣方營業地對瑕疵夾克進行修理;
B、賣方有權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截止之前交付替代貨物。
C、要求買方承擔費用對瑕疵貨物進行修理;
正確答案:B
中國老李和德國Thomas簽訂瞭購買100萬歐元“狼”牌夾克的合同,規定規定,Thomas應該在2019年10月30日交付貨物,但卻提前在10月15日交付瞭貨物,但老李發現部分夾克脫線。根據《公約》第37條規定,賣方擁有如下權力:()
A、賣方可以自己承擔費用並在賣方營業地對瑕疵夾克進行修理;
B、賣方有權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截止之前交付替代貨物。
C、要求買方承擔費用對瑕疵貨物進行修理;
正確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