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ISO/IEC分委員會的結構和命名,以下哪項是正確的?()
A、分委員會的名稱和范圍可以超出上級技術委員會的定義范圍
B、一旦分委員會解散,其名稱可以立即被另一個新設立的分委員會使用
C、分委員會的名稱和范圍必須由上級技術委員會定義,並且必須在上級技術委員會的范圍內
D、分委員會的設立不需要通知ISO/IEC首席執行官辦公室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ISO/IEC導則第1.6.4節,分委員會的名稱和范圍必須由上級技術委員會定義,並且這些定義必須在上級技術委員會的范圍內進行。這確保瞭分委員會的工作和職責與上級技術委員會的目標和工作方向一致。(1.6.4)選項A錯誤,因為分委員會的范圍不能超出上級技術委員會的定義范圍;選項B錯誤,因為除非進行全面重組,否則解散的分委員會名稱不能立即被重新分配;(1.6.3)選項D錯誤,因為設立分委員會需要通知ISO/IEC首席執行官辦公室。(1.6.5)